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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事故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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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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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理论上,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定义一般都是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来表述的,该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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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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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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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05年6月27日23时许,被告人陈全安驾驶大货车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往西樵镇方向行驶,至樵丹路北路口时靠边停车等人。期间张某某驾驶小客车(车上载着关某某)同向行驶,追尾碰撞陈全安驾驶的大货车尾部。导致小客车损坏、关某某受伤和张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陈全安驾车逃逸。2005年7月29日,陈全安及肇事货车被公安机关查获。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陈全安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事故主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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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帮巧危险驾驶案——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使本人重伤的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一、基本案情2012年8月17日0时30分许,郑帮巧饮酒后驾驶无牌照的二轮摩托车搭载朱兵由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往城区方向行驶。当行至长大路清风桥路段时,由于郑帮巧操作不当,其驾驶的摩托车撞到树上,致郑帮巧、朱兵受伤,车辆受损。后郑帮巧、朱兵被送往医院治疗。同日4时6分,公安人员在医院对郑帮巧提取血液样本。经鉴定,郑帮巧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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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据以研究的案例2014年11月某日,伊犁某学院职工福某醉酒驾驶新F**号小型普通客车,自伊宁市十户街由北向南以64km/小时的速度超速行驶至017号电杆前路段时,将行人李某某、王某碰撞,造成李某某当场死亡、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因福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受援人李某(死者李某某之父)与张某(死者李某某之母)、刘某(死者李某某之妻)、李小某(死者李某某之子)四人于2015年1月向伊宁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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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条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认定标准:(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追逐竞驶是指以赌博或追求刺激等目的,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相互追逐、竞技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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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那么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 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执法活动,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规范现场调查、办案期限、立案侦查等方面提出要求。 严格血样提取条件 《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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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最高检、最高院就醉酒危险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作出了具体的司法解释,其具体内容包括血液酒精含量的规定、酒驾危险驾驶从重处罚情形的规定以及数罪并罚情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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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是比较相近的两个罪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虽然如此,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如何区分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辨析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案例】2013年中秋之夜,被告人胡某驾驶 “三无”二轮摩托车到扶绥县夜市街某大排档与朋友吃宵夜,朋友相聚可谓无酒不欢,玩牌轮庄、划拳猜码,兴致高昂,大家伙足足喝了三个钟头,直至凌晨1点钟,胡某骑上“三无”摩托车回家,摩托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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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汽车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随着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因为危险驾驶行为所引发的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逐年上升。为保障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约束与规范广大机动车驾驶者的行为,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酒驾驶等危险驾驶犯罪纳人到刑法约束的范畴。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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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青年郭子(化名)醉酒后驾驶车辆与一名电动车车主发生碰撞,导致车主受伤过重死亡。事故发生后,郭子没有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也没有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而弃车逃逸,并找他人前来顶罪。查明事实后,检察机关以郭子涉嫌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向法院起诉。对此,郭子认为,自己仅犯了危险驾驶罪,出事之后是因为害怕才离去,交警打电话时,自己已经在返回事故现场的路上,不能算作逃逸,因而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公诉机关则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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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罪名,置于现行刑法第133条的交通肇事罪之后,该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罪的客观方面,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本罪为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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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醉驾,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存在着潜在的威胁,损人不利己,危害极大。每年因醉驾伤害了多少个无辜的个人和家庭。醉驾,已经不单单是一种不文明的个人行为,而演变成为一种危害公共利益的社会行为。车祸猛于虎,醉驾飙车频频出现,老百姓深恶痛绝。在这种情况下,醉驾入刑在全国大范围的争论是好事,可以让更多人知道危险驾驶的危害性,对减少危险驾驶行为是有益的。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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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犯本罪会判多少年? 一、处罚方法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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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对于酒驾的处罚非常严,因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酒驾撞人致死怎么判?下面石家庄刑事案件律师为您详细讲解。 在我国,酒后驾车是分为两种情况的,即饮酒驾车与醉酒驾车。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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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湘0121刑初218号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李XX与被害人宋XX于2001年起以夫妻名义同居,案发前,两人关系已经恶化。2013年8月22日中午,被告人李XX因怀疑被害人宋某与李某2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在得知宋某与李某2在长沙县星沙碧桂园小区水木春华1街106号即被害人李某1的别墅(李某1因在外地,由李某2负责管理和使用该别墅)后。纠集被告人曾艳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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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14年11月14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某市一乡镇小学旁边的巷子等候独自步行的女子,准备抢夺女子的背包。当晚被害人沈某步行至该巷,王某某便尾随其后,当沈某走到一片坟墓偏僻处时,王某某从后面冲上来,将沈某肩上的背包拽下来,并把手中的手机(经鉴定价值900元)抢过来,之后王某某沿田地逃窜至自己家中。次日5时许,王某某持沈某肩包内的银行卡到某市第五中学附近的农村商业银行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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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本文主要介绍交通肇事行为的认定标准。 一、交通肇事罪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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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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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飙车、醉驾、严重超载等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会非常严重,即使未发生交通事故,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下面由刑事律师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二)客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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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对方是在逃的犯罪分子,还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涉嫌构成窝藏、包庇罪。那么窝藏、包庇罪怎么处罚? 一、窝藏、包庇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二、窝藏、包庇罪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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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奸罪,国家侦查机关必须搜集足够的证据证明你被指控的罪行,否则你就是没有犯罪。其是否构成诬告罪要看其是否有主观故意,即为达到让你获罪的目的,故意捏造事实指控你。如存在这一故意,你可控告其诬告。如不存在这一故意,仅是错告,你可在最终证明你无罪后,向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1)如果男女恋爱,可以证实二人正处于恋人关系的:当该男子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朋友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强奸罪;(2)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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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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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的行为依据,他是指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主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不隐瞒、不伪造,这是认定自动投案的依据,也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 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应符合以下情况: 一、投案交待的必须是犯罪事实。如果投案人所交待的不是自己所犯罪行,而是违法或者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构成自首; 二、投案人所交待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也就是投案人交待的是自己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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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对自首的规定自首包括一般自首与特别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第1款规定的是一般自首,第2款规定的是特别自首 (又称之为准自首)。二者的构成要件有所不同。 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何认定“自动投案”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参照《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如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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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能免除处罚,只对犯罪较轻的,才可以免除处罚。而对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无论其所犯的罪轻或罪重,都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样规定是鼓励犯罪分子立大功,争取更宽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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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8年5月的一天,黄某和李某经事先预谋,由黄某驾驶租来的汽车,搭载李某到某铁路货场内盗窃氧化锌矿石,两人共装车氧化锌矿石285公斤,价值人民币1925元。就在二人准备驾车离开的时候,铁路货场工作人员迅速赶到了货场,将二人当场抓获。扭送公安机关,二人被刑事拘留。在司法机关的讯问过程中,黄某和李某均主动交待了他们二人在2008年3月份在该货场内的另外三次盗窃行为,三次盗窃矿石共计6...